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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科技大学老年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章程

作者: 来源:原创  日期:2018-01-09 18:26:43 人气: 标签:

电子科技大学老年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章程

2018年1月9日电子科大老科协会员大会通过)

第一章  总则

第一条  协会名称:电子科技大学老年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,简称“电子科大老科协”,英文名为Association of Senior Scientists and Technicians of UESTC

第二条  协会性质:本协会由电子科大老科技工作者自愿联合组成,是地方性、非营利性的群众组织。

第三条  协会宗旨:本协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遵守国家法律、政策及本校校规,团结和组织我校老科技工作者为科技进步、经济发展发挥余热、再作贡献。

第四条  本协会接受电子科大的领导和管理,接受省、市、区科协和老科协的指导。

第二章  任务

第五条  本协会的主要任务为:

1、组织会员学习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,反映老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,起到老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。

2、为本校老年人才资源开发发挥助手作用,以多种形式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参与社会、经济、技术服务。

3、组织会员参加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各种活动;配合和协助校关工委开展的各种关心下一代的工作和活动。

4、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,开展课题研究和咨询,参加项目论证和评审。

5、组织科普讲座,开展科技普及与交流。

6、开展与校外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的交流与合作。

7、根据老科技工作者的身体条件和个人爱好,适当开展有益的康乐活动。

第三章  会员

第六条  本协会的会员均为个人会员。

第七条  凡同意协会章程、自愿、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我校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均可申请加入。

第八条  由本人提交入会申请表、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,即成为本会会员。

第九条  会员的权利:

1、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、表决权;

2、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、建议和监督权;

3、参加本协会活动和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
4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第十条  会员的义务:

1、遵守本协会章程;

2、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

3、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;

4、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;

5、按规定缴纳会费。

第十一条  会员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讨论通过,予以除名。

第四章  组织

第十二条  本协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,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,其职责是:

1、确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;

2、制定或修改本协会章程;

3、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;

4、选举理事会,

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。

第十三条  理事会领导本协会工作,理事会由会长一人,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理事若干人组成。理事会任期两到四年。

第十四条  理事会的职责:

1、选举、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理事;

2、提出、修改本协会章程的建议;

3、拟定本协会的年度工作、落实具体任务;

4、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;

5、制订协会内部管理条例,监督工作执行情况;

6、每年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
7、进行表彰、奖励活动。

第十五条  本协会工作受电子科大科学离退休工作处和科学发展研究院领导.

第五章  资产管理与使用

第十六条  本协会的经费来源:

1、本单位及社会的资助;

2、在核准的业务范围的收入;

3、其他合法收入。

第十七条  本协会经费由负责财务的两位理事(分别负责会计和出纳)按财务规定进行管理,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。

第十八条  经费的管理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。

第十九条  本协会经费、资产及不动产受法律保护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、挪用和任意调拨。

第六章  附则

第二十条  本章程经理事会讨论和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,解释权归本协会理事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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